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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发布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规划发〔2018〕18号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关于发布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2018-12-25 17:06     来源:bbin国际平台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bbin国际平台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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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规划发〔2018〕18号

 

 

bbin国际平台员会

关于发布2018—2020年广西壮族

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委制定了2018—2020年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现予发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核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为重点,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科学设置配置准入标准,提升医疗资源供给效率,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引导、规范准入管理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形成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装备结构更加科学、配置数量与健康需求更加匹配、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应用质量更有保障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体系,基本满足临床诊疗、科研创新需要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围绕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突出健康需求,根据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综合考虑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

(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成果,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向基层和贫困地区下沉的体制机制。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协同整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不分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自治区与各市分工负责,相互衔接。

(四)阶梯配置、资源共享。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按阶梯、逐级有序对应,合理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鼓励支持配置国产大型医用设备。支持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资源共享。

(五)安全有效、保障质量。科学制订配置准入标准,强化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握使用适应症,规范临床应用。防控技术风险,注重放射防护管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水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规划数量与布局

以设区市、区直单位、社会办医为规划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配置需求、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数量。

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592台,其中新增405台,分3年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实施,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如各市配置需求与规划不匹配,由自治区层面统筹调剂,动态调整。为社会办医配置预留合理空间。具体为:

(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15台内,其中新增10台。

(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5台内,其中新增4台。

(三)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196台内,其中新增150台。

(四)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281台内,其中新增200台。

(五)直线加速器(含X刀)。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在87台内,其中新增36台。

(六)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8台内,其中新增5台。

设区市、区直单位、社会办医配置规划详见附件1。

五、机构配置准入标准

(一)保障使用质量安全。设备使用质量安全的基础条件,包括医疗机构应当具有与配置设备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使用能力、配套设施,以及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控制医疗成本。医疗机构配置不同机型设备的标准要求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和阶梯配置的要求,选择适宜机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功能利用率。

(三)支持社会办医。支持非公立机构发展,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标准,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保障应用质量安全的要求。

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详见附件4。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医疗资源宏观调控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与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的衔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严格规划实施。及时向社会发布规划。所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按照配置规划和实施要求执行。健全约束惩戒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的约束性和执行力,保障规划贯彻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要求,健全制度,进一步优化程序,编制完善配置许可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规范审批行为。

(三)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国家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中央—地方信息互联互通,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加强设备使用评价和分析比较,防范和治理过度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作用,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

(四)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完善配置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或委托独立第三方,组织开展配置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配置规划的有效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18—2020年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表

      2.2018—2020年国家下达广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表

            3.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

            4.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


                   附件下载.zip




   广西壮族bbin国际平台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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