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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bbin国际平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妇幼发〔2021〕16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bbin国际平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09-02 17:33     来源:bbin国际平台妇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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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妇幼发〔2021〕16号


bbin国际平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相关医疗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已经2021年8月27日bbin国际平台2021年第9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bbin国际平台员会

2021年9月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2021-2025年)

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促进广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序和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经批准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机构”)共20家,自治区批准筹建1家。其中,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的机构20家,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的机构1家,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的机构19家,开展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的机构19家,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的机构3家,人类精子库1家。辅助生殖机构覆盖我区10个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其中南宁市6家、柳州市3家、桂林市3家、贵港市2家,梧州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各1家,北海市、防城港市、来宾市、崇左市尚未设置辅助生殖机构。

(二)服务能力。

近年来,随着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的增长,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十三五”期间数据显示,我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数量呈增长趋势。2020年,我区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为28984个,较2016年提高16.97%。全区体外授精妊娠率均值达到国内主要辅助生殖机构治疗指标。但各辅助生殖机构技术发展不平衡,治疗周期数少的不足200个周期,多的超过4500个周期,服务能力差别较大。

(三)服务需求。

1.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未来需求分析。

2020年,我区常住人口5012.68万人,育龄妇女数1535.67万人。根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国的不孕不育发病率在12.5~15%左右,其中10~20%需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孕。据此推算,我区有近192~230万家庭受到不孕不育的困扰,其中约有23~46万对夫妇对辅助生殖技术有潜在的需求。近年来常住人口数呈逐步增长趋势,且国家出台三孩生育政策,未来五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也将逐渐增加。

2.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服务未来需求分析。

“十三五”期间,广西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202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5.41/万,较2016年提升47.16个万分点。广西是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人群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率高于20%以上, 远远高于南方各省,地中海贫血是防控出生缺陷的主要病种。通过在胚胎阶段进行地中海贫血等遗传性疾病的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可从源头上避免遗传缺陷胚胎的种植,避免可能的治疗性引产给母体带来生理、心理伤害以及伦理问题,有效防控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运用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来预防出生缺陷有较大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广西育龄人口持续下降、高龄孕产妇占比升高、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的背景下,统筹规划各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加强技术服务监管,保障社会公益、优化资源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满足新时期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三、规划原则

(一)质量安全优先。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为核心,以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学科建设,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严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大力推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预防出生缺陷,严防妊娠风险,确保母婴安全。

(二)分类指导管理。充分考虑各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有的工作基础,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和精细化管理。根据各项技术适用范围,合理增加开展人工授精技术、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机构数量,严格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筛查诊断技术的机构数量。

(三)合理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人口结构和育龄人口数量、地理交通环境、人口流动等情况,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整体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前瞻性。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资源作用,鼓励将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在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更好解决广西当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能力不足和多民族地区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高发的问题。

(四)稳妥有序发展。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供需实际出发,合理控制辅助生殖机构规模,坚持公益性,严禁商业化和产业化。对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强化准入管理,分年度有计划审批,每年审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合理预留审批空间,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竞争。各项技术筹建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逾期未通过试运行评审的取消筹建资格。加强对辅助生殖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辅助生殖机构进行定期校验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的辅助生殖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面向东盟服务。充分考虑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的独特区位优势,加强中国—东盟“健康丝绸之路”建设,满足广西以及东盟国家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需求。

四、规划目标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按人工授精技术(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供精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人类精子库等3个类别进行规划,努力打造布局合理、技术精良、依法运行、管理规范的服务网络,到2025年全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总数不超过24家、精子库1家。

五、规划布局

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类别划分和测算方法,结合全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和问题分析,对全区2021-2025年的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进行分类规划。

(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

合理增加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的机构数量。新筹建开展的辅助生殖机构应当规划在区域内具有较高妇产等相关专科水平和综合医疗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具备不孕症综合诊疗手段、应用中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级单位纳入各设区市规划,全区规划设置机构总数不超过24家(含“十三五”期间已经批准筹建或已批准运行人类辅助生殖机构,机构名单见附件)。根据前期调研结果,优先考虑在南宁市、玉林市、百色市、北海市分别新增1家辅助生殖机构。

(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严格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诊断技术的机构数量。新筹建开展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规划在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至少实施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或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满5年,且具备较强的遗传咨询服务能力。机构经批准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后,方可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筛查技术。全区规划设置机构不超过9家。

(三)人类精子库。

坚持“总量不变,提高能力,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提高人类精子库供应能力和质量水平。全区设置人类精子库1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机构审批。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均属限制性应用的卫生技术,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对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遵循“规划为先、质量为上、有序发展、严格控制”原则,严格准入审批。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规划、申报工作。bbin国际平台应完善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二)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优质服务。

建立全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各辅助生殖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评价,引导辅助生殖机构改进服务质量;制定全区统一的《广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方案》《广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管理手册》,建立自治区级辅助生殖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对全区辅助生殖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严防妊娠风险,确保母婴安全;加强辅助生殖信息管理,强化全程追踪管理,提高数据分析、研究和利用率,持续提升质控质量;积极完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收费项目,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做到早防早治,提高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

按照分工科学、责权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打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违法违规辅助生殖技术广告、“医托”诈骗活动等行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杜绝出现科室医务人员超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对外承包科室等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行为。将违法违规机构及个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严重违法违规的,吊销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及有关人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生效时间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军队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不纳入本规划。

bbin国际平台可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医疗资源、技术发展和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


附件:“十三五”期间已经批准筹建或已批准运行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名单


附件

?

“十三五”期间已经批准筹建或已批准运行

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名单

?

序号

市名称

机构名称

备注

1

南宁市

自治区生殖医院

批准运行

2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3

自治区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4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批准运行

5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6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7

柳州市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8

柳州市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9

柳州市工人医院

批准运行

10

桂林市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批准运行

11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12

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批准运行

13

梧州市

梧州市工人医院

批准运行

14

钦州市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15

贵港市

贵港市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16

桂平市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17

玉林市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

批准运行

18

百色市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批准运行

19

百色市人民医院

自治区批准筹建

20

贺州市

贺州市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21

河池市

河池市人民医院

批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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