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的要求,为做好全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出台后,发放的新版资质证书不再标注资质等级信息,执业地域范围为全国,各地不得限制区内外机构在本地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二、服务资质到期、尚未接受资质许可审查和获得新版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延续至我委对其作出新许可之日。
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我委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程序和细则进行修订。修订期间,暂停受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申请,恢复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bbin国际平台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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