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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说明

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说明

2017-08-31 17:03     来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作者:广西壮族bbin国际平台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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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是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科学有序开展的基本遵循,是体现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方向的工作指南。目前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为适应时代要求,解决突出问题,激发创建活力,切实保持和增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体系化、科学化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从服务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角度考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各行各业从业标准逐步提升并正在步入改革创新的新阶段,科技、人才、创新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一项以促进职业文明为目标的群众性岗位创优实践活动,有必要适应行业工作大局的要求,在争当行业标杆的同时,勇当改革创新的先锋,进一步提升创建标准、融入创新内涵、创新创建载体,为行业建设贡献示范性成果。

(二)从加强党的青年工作新要求的角度考虑。青年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坚定青年的理想信念,增强青年对党的认同,引领青年将个人梦融入助力中国梦实现的具体实践中去是党的青年工作的灵魂主线。随着当代青年思想行为特点的变化,青年工作呈现出新规律新特点,遇到不少新挑战新课题。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为党育人的实践载体,有必要强化对职业青年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功能,进一步夯实创建青年基础、凸显活动青年特色、完善实践育人体系、大力弘扬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三)从完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体系的角度考虑。规范有效的管理是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随着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发展,活动覆盖领域逐步拓展,管理主体更加多元,青年文明号体量日益庞大,原有的一些管理措施已无法适应活动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暴露出管理理念不一、组织流程不畅、监管能力不足、激励约束不完善等问题,有必要针对现存问题,建立更为严整的活动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规范、理顺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活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修订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继承性和创新性结合

传承和发扬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历史经验,巩固青年文明号根本宗旨、价值理念、主要任务等基本性质,巩固广泛创建择优评选,动态监督、严格退出,共青团与行业齐抓共管等活动组织机理。立足提升活动内涵、夯实创建基础、激发内生活力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活动的定位、定性、定标,在创建要求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融入时代元素和青年特色。

(二)坚持整体性与针对性结合                                                

以提高对各层级、各行业、各地方青年文明号活动统筹管理能力出发,明确对青年文明号活动从创建入口、组织实施、考核评选、激励约束等全流程的规范要求,以建构完整、规范、统一的组织实施体系;针对创建过程、日常管理、跟踪监督等存在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完善现行规范、细化操作要求。

(三)坚持规定性与灵活性结合

从力保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先进性出发,对创建和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以及对品牌标识的图文制式、使用范围等提出明确的刚性要求,从尊重基层工作的具体性和激励参与主体的创造性出发,对创建标准、载体建设、考核推选、表彰奖励等方面提出原则性规定,留出可细化空间。

三、修订过程

2016年6月组委会办公室在全面梳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历次修订过程、综合考察其他全国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管理办法,深入研究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发展思路后,起草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案)》初稿。经报请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后,形成(修订案)征求意见稿。

2016年7月起,组委会办公室向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支持单位,以及9个省级地方团委致函征求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25条,电话意见5条。同时,组织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支持单位,部分行业基层单位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部分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分四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修订意见。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委会办公室对修订稿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了《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稿)》,提交组委会办公会审议。

四、主要修订内容

《办法(修订稿)》分为六章共38条。包括总则、基本条件和创建措施、评选办法和要求、命名和认定、管理规范和要求、附则等内容。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炼精神理念,深化活动内涵

修订稿中青年文明号的思想引领、精神内涵、品牌文化等在原《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充,更加突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

1.第一条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改革背景和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

2.第二条和第三条分别界定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活动的定义和内涵,并增加青年文明号的英文标识。创建活动定义增加了活动根本功能、创建主体、争创目标、基本手段、活动落脚点的表述,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目标更加明确和具体。

3.第四条增加对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共同精神理念的具体阐释。

(二)放宽基本条件,拓展创建覆盖

根据组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支持单位的修改意见,考虑到科技发展带来的工作团队精简,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老龄化的现实情况,修订稿在原《办法》基础上对集体人数、青年比例、号长年龄等基本条件进行调整,并进一步丰富原《办法》关于创建主体基本标准的表述。

第六条调整青年文明号创建主体基本条件,将集体人数由原来的10人以上200人以下调整为6人以上200人以下;由原来的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调整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由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以班组、车间、厂站、科室为例,阐释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的具体含义,以及可整体参与创建单位的条件。此外,针对海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增加“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的内容。

(三)规范创建过程,强化创建指导

修订稿在原《办法》基础上强化创建过程管理,新增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建措施,使青年文明号活动创建内容更加明确具体。

1.第七条增加青年文明号集体应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的三亮制度。

2.第八条增加集体开展创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标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计划,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和自查自评机制。

3.第九条增加集体应培育有形有效创建载体的要求。

4.第十条增加扩大创建工作社会效益的内容

(四)规范评选机制,坚持从严从优

针对现存评选工作中评选标准、审核流程、竞优机制等不规范问题,为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修订稿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对评选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评选操作环节。

1.第十一条增加“青年文明号评选应以本层级或本行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标准和考评规范为遵循”的具体要求,并鼓励专业机构参与标准制定和考评工作。

2.第十二条增加评选过程应严把审核标准、健全评选流程、建立竞优机制等具体要求。

3.第十五条增加对报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单数年创建报备”,“集体需在届次初期,按归口原则向活动管理机构提交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报备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创建集体,纳入全国青年文明号参评范围

4.第十六条明确归口推报原则联合共青团中央开展全行业(系统)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并会同地方团组织考察,原则上由行业归口推报;未开展全行业(系统)创建活动的行业或领域,以地方团组织为主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工作,由地方归口推报。

根据地方实际工作需要,允许出现一定比例的交叉推报,“地方团组织确因工作实际需要推报行业集体的,须与行业主管部门研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推报,交叉推报比例不得超过地方分配名额的20%。”

5.第十七条增加特别推荐机制,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典型集体,可适当放宽要求采取少量特别推荐。

(五)出台激励政策,激发青年热情

强化青年的获得感对于活动长远开展意义重大,修订稿第四章结合青年文明号命名和认定工作,针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成员,以及活动组织管理单位和个人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

1.第十八条强调“对青年文明号和集体成员制定并落实有力的奖励政策”,并突出“鼓励对持续创建和多次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予以更大力度奖励。”

2.第十九条增加“将青年文明号作为培养青年人才的阵地”,从青年人才培养的角度,要求“大力培养青年文明号和青年骨干,为其他集体成员到青年文明号挂职、锻炼提供机会。”

3.第二十条增加“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管理单位和个人

4.第二十一条增加“应大力宣传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先进经验、事迹、个人,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六)加强控制监督,强化创建管理

修订稿在原《办法》基础上对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扩充,健全了青年文明号工作的统筹机制和组织平台,并理顺责任主体、规范体系、监督机制,使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1.因共青团中央机构改革,将第二十二条组委会办公室常设机构由城市青年工作部改为青年发展部。

2.增加协同管理内容,第二十三条各级活动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和协同方式更加具体。更加强调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号长间的协同管理,增加第二十四条建立青年文明号培训交流机制。

3.第二十五条增加建立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的规范体系,第二十六条完善青年文明号监督机制的内容。

4.调整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分别阐释“责令限期整改”、“撤销青年文明号称号”和“免除青年文明号称号”的不同条件,并细化监督规范和操作流程。

5.第三十条青年文明号牌匾制作标准中字体和字号更加具体明确。第三十一条为拓展青年文明号在海外创建工作,增加牌匾的英文体例。第三十五条增加“保持牌匾文字清晰、完整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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